省安监局开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立法调研

02.08.2017  01:14
  为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编写工作,7月26日至27日,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王新国带队前往沧州市进行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分监管部门、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召开了座谈会,与沧州市安监局,渤海新区、任丘市、吴桥县、黄骅市、河间市、东光县等危化重点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国石化沧州分公司等11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26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从立法意义、立法原则、具体条款等角度作了说明。
  沧州市有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从监管和企业执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对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理解,就《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草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王新国副巡视员表示,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国务院为有效遏制重大特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概率,在充分分析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上作出的重要安排。我省此项工作起步较早,沧州作为危化大市在双控机制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安监部门和企业都要认真总结、提炼,争取为此次规章的制定出台提供有益建议。 座谈会后,调研组前往中石化沧州分公司炼化一部、炼化二部进行了现场调研。   (政策法规处  高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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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