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6)第 49 期

16.06.2016  19:52
   省安监局印发《煤矿防治重大灾害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煤矿防治重大灾害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攻坚行动取得成效,省安监局印发行动方案,提出四项整治内容、五项工作措施。整治内容包括:瓦斯专项整治;防灭火专项整治;水害专项整治;机电运输专项整治。五项措施:一是完善实施方案,要求各产煤市、各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做到“一地一案、一矿一策”。二是加强工作调度,要求各煤矿企业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机构,每周进行调度,做到“三查清、一台账”,并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省、市级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四是深化规程宣贯,要求各地各部门将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和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严格落实。五是实行倒查问责,通过查基层、查企业,倒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点工作目标未完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安监局将严肃追究责任。
   省安监局印发《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为抓住工作重点,省安委办结合各县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和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确定了30个县(市、区)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近日,省安委办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部署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确定,到2017年底,30个重点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动化;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初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省安监局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要求非煤矿山所有生产运行的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运行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推动选矿厂和尾矿库两个标准化评分办法有机合二为一,规范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运行。三是培树标准化示范企业,要求每个市、重点县培育2-3家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试点企业。四是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明确管理区域、细化岗位职责、建立三级检查标准、实施隐患信息上报、进行问题复核与整改、隐患统计分析、落实风险管控重点、实施对策评估、隐患问责考核等九个环节,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五是继续采取“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促落实”的方式,组织开展“专家会诊”隐患排查活动。六是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将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全面列入所属非煤矿山企业的诚信评定范围,以诚信等级评定推动选矿厂标准化创建工作。
   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6月7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全省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会议听取了邯郸、邢台、承德、唐山市道口办的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道口办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努力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意识,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为全省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 6月7日,邯郸市副市长孟广军主持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五抓”保安全。一要抓责任。在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基础上,按照“六个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落实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监管责任。二要抓重点。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三分”精准管理,切实抓好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三要抓基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升年行动,严把创建“入门”关和提升“品质”关,确保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已达标企业提档升级,所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四要抓合力。借助《安全生产法》、《邯郸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之力”,借助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之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五要抓典型。注重狠抓反面典型,特别是对工作部署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一律列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发挥好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