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6)第 42 期

20.05.2016  12:31
全省各地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作出部署   5月13日,全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各市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落实,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现将部分市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部署内容进行摘录刊发。
  承德市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行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工作、狠抓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环境。要求坚决保障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始终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防止风险演变成隐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治理、整改到位。突出抓好安全整治,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会议精神和工作层层落实。
  秦皇岛市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把责任制落实到位,落实分工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属地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党政同责制、包案负责制、人人有责制;要依法依政策依实际情况,付出极大的精力和努力,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源头控制,减少问题产生的增量,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要深入问题一线,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唐山市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行部署。一是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突出行业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积极培育安全文化,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五是深化承诺制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六是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廊坊市召开会议迅速部署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会议强调,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会、常务会、党组会要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迅速行动起来,打好安全生产硬仗。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将按照“四个一律”措施,严格处理。四是抓好宣传发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保定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攻坚,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落实企业责任清单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网格化,对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管;落实安全监管法治化,对存在重大隐患不整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和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沧州市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得实而又实。一是要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五落实五到位”;二是要以最迅速的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要以最严厉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四是要以最有效的方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要以最完善的机制深化专家查隐患;六是要以最严明的纪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邢台市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坚持专项整治有重点,执法检查全覆盖,“打非治违”零容忍,风险点普查无盲区,汛期安全重预防,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邯郸市召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引以为戒,常怀敬畏之心,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要深排细查,管控风险。要抓隐患排查,对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消防、建筑、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要夯实基础,提升水平。认真落实《邯郸市安全生产特别规定》要求,健全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带队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辛集市召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一要全覆盖,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六个不放过”的要求,对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二要严整改。全面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分类登记,全部建立“台账”。三要强执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严厉措施,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