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6)第 40 期

16.05.2016  18:47
省安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我省四部门发文要求煤炭企业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我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考核工作
   省安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两次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将精准脱贫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省直机关精准扶贫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和省安监局党组统一安排,省安监局驻阳原县马圈堡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3个工作组、9名工作队员正式进驻马圈堡村、贺家砦村和骆驼岭村3个贫困村。
  省安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玲,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志新深入三个帮扶村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详细了解三个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对省安监局精准脱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省安监局党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和《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精准脱贫总体目标和职责要求,并将组织制定工作例会制度、督促查岗制度、考核制度、定期报告制度、驻村考勤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请销假制度、社情调研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网上交流制度、述职评议制度、纪律约束制度、参观学习制度、局领导轮流驻村制度等十四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我省四部门发文要求煤炭企业杜绝超能力超强度生产。 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安监局、河北煤监局等四部门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各市及开滦、冀中能源集团站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战略全局高度,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把控制超能力生产、减量化生产、节假日停产、维护公平竞争等规定落到实处。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劳动组织和生产管理,建立奖惩考核制度,降低职工劳动强度,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要按新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以牺牲职工正常休假权利为代价,片面追求产量和效益,坚决做到不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坚持依法经营,理性竞争,杜绝不正当竞争;要正确处理好控产与增效的关系,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响应主动减产、限产促进煤炭价格理性回归的倡议,自觉为扭转煤炭供需平衡关系作出贡献;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把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采取集中抽查、连片普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组织生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近日,省安委办对全省2016年以来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指出,目前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行业、地区事故多发。从行业情况看,建筑施工类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起数呈上升趋势。二是较大事故大幅上升,2016年以来,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50%、122.2%。三是“2.28”现象重现,事故发生的特殊时期和季节、时间特点明显。四是新项目、大项目、大单位事故多发。五是非法生产问题凸显。六是瞒报、迟报现象有所抬头。
  通报要求,一是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多方位督查执法等工作,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二是加强源头治理,严防非法违法项目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各类新建项目,从严从快严肃处理各类违法非法建设、生产行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住建、安监、水利、电力、道路运输等部门主动出击、提前介入,与发改、工信、规划、国土等部门积极沟通,严防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及建设项目投产运行。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扭转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局面。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冶金、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民爆、道路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传统行业专项治理,加强对涉爆粉尘、涉氯涉氨、油气管道等单位以及外协单位、检维修、有限空间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爆、防火、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建立联合集中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五是强化教育和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育、视频培训以及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认真做好上岗、转岗、复工等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六是严格纪律约束,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处理瞒报、迟报事故的行为,对涉事企业依法予以顶格处罚,计入诚信档案,提高违法成本,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鼓励、支持群众监督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我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考核工作。 为切实落实总局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省职业卫生工作,省安委办决定自2016年起,对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评估考核时间为每年10月份至11月份,评估考核对象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检查对象为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及用人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卫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及运行情况,职业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情况,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年度职业卫生部署、落实情况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机构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两个档案”、危害申报、危害浓度强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检测评价、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健康监护、合同告知以及应急救援等情况。省安委办将组织省、市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并聘请专家形成评估考核组,采取资料检查与现场抽查两种方式开展评估检查,评估组将按照政府部门与用人单位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最终得分,省安委办将其按照30%的比例折算计入各市年度目标考核得分。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