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5)第 65 期

21.09.2015  11:14
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为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生产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安委办从8月23日至9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派出综合督导组2210个,专项执法队1.2万个,邀请各方面专家2500多名,主流媒体记者180多名,检查企业202367家次。其中,省安委办派出由厅级干部带队的11个综合督导大组和38个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全省各市、县、乡和企业进行督导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618家。通过督导执法检查活动,不仅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整治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确保了纪念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而且发现和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共性问题,促进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此次督导执法活动高度重视,赵克志书记、张庆伟省长和张杰辉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督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将此次督导执法作为四个专项督导活动之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指挥调度。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执法的通知》、《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对督导执法和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抽调厅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统一编组,并邀请主流媒体记者随队参与督导执法检查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分别结合实际,对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督导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各市县“四大班子”和部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了活动开展和工作落实。
  二、强化举措,力促落实。一是充分准备。在督导执法活动开始前,各级各部门都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关业务知识及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检查表,主动与被检查市、县进行对接和沟通。二是强化责任。实行党政分包领导、部门分包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三级责任联控,采取“省市干部包县(区),县(区)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和企业”等形式,强化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督导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三是广泛动员。各地以乡镇为单位召开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以县为单位召开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动员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四是协调联动。为使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执法检查组在开展工作时不打乱仗,省、市、县三级统一方案,统一编组,合理分工,按照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制定具体的督导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五是加大力度。对重点区域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检查、突击检查和轮回巡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及重大隐患的单位,实施限产、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吊销相关证照,依法进行关闭取缔。六是严格督察。党委政府督查室深入开展跟踪问效,逐级检查监管执法职责落实情况,对行动不迅速、任务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排查不全面的政府和部门,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失职缺位、疏于监管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厉问责。
  三、创新方式,务求实效。一是关口前移,重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及场所、部位等,抽调机关干部、业务骨干,配备专家组成驻企工作组,驻企蹲点督导检查,实行24小时不间断督导和值守。二是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一些非法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暗查暗访、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发现了一批隐蔽性较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并进行了集中打击和治理。三是发动群众,鼓励举报。各级认真落实事故隐患及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的良好局面。四是提高效率,放大效果。开展“预告式”、“解剖式”和“观摩式”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职工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按照“检查一家、规范一类”的原则,通过深度剖析一家企业,对同类行业企业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组织召开同类型企业现场警示教育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问题处理意见,通报情况,宣布处理决定,并提出加强整个行业的安全监管意见,达到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
  四、灵通信息,及时调度。在督导执法期间,全省统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省各综合督导大组每天汇总整理所在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所有执法检查小组及当地开展督导执法有关情况,包括总体概况、对所检查的单位评价及好的经验做法等,形成文字报告;填报制式日报表,将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各种处罚情况等如实填报,每天上报省安委办。对所检查市县是否发生事故、是否存在重大问题等进行“零报告”。省安委办每天编发安全生产督导执法信息专报和简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向各地各部门通报情况。
  五、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在督导执法中,省督导执法组组长、副组长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所有督导执法人员充分发扬“五加二”、“白加黑”连续作战和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精神,顶酷暑、冒风雨,下基层、查企业,深入生产现场;不分昼夜,不休节假日,白天检查,晚上暗访和整理材料;有的自觉克服家庭困难,有的带病坚持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严三实”要求。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