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生产简报(2015)第 59 期

26.08.2015  16:22
抓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政府负同责 沧州市委书记  商黎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当前,沧州正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和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加快推进创新之城、产业之城、文化之城、生态之城和好人之城建设。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沧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尤其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于去年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提出了6方面36条具体措施,强化了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上的共同担当和责任,形成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新常态”,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作为党委政府,履行好“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抓起。一是抓统筹兼顾。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抓责任体系。党政主要领导都要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力支持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三是抓政绩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提高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抓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党校的培训重点,教育党员干部做到“三个宁可”: 宁可GDP少几个点,安全生产不能出任何风险;宁可项目晚开工,工程各个环节上不能留隐患;宁可把工作做在前面,也不能安全生产出了问题以后再后悔。五是抓责任追究。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以儆效尤。 沧州市推进完善“一大工程”和“五项机制   沧州市坚持把“一大工程”、“五项机制”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扎实有效推进落实。
  一是大力实施了“一大工程”。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等八大行业开展了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年内200家企业通过二级标准化评审、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小微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
  二是完善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对市属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抓好内部层层承诺工作,努力做到履职践诺。
  三是完善推进专家查隐患机制。优化专家组成结构,对专家使用随机抽定。健全完善了市、县、企业三级排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专家查隐患的任务目标、排查范围、职责分工、排查频次和工作要求。
  四是完善推进监管模板化机制。修订完善了26个行业(领域)的监管(监察)模板,增加了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监管模板,并将其纳入高危行业监管范围。对“一企一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促进模板化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是完善推进执法监察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月”活动,通过强化集中业务培训,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观摩式”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各县(市、区)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了“解剖式”和“观摩式”执法,在高危行业开展了“预告式”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放大了执法效果。
  六是完善推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整合应急资源、救护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一步健全完善当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专家对全市每一处重大危险源制定政府层面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以当地政府文件印发,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