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5.04.2015  12:43
  冀安委办〔2015〕18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委办,省直管县(市)安委办: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4〕14号)要求,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4〕14号)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中心,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新《安全生产法》竞赛活动,使“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依法治安”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竞赛时间
  2015年4月—9月。
  三、竞赛内容
  (一)新《安全生产法》;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应急救援、职业卫生、事故调查等专业知识;
  (三)诚信体系建设、承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重点工作;
  (四)安全生产常识。
  四、参赛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
  五、阶段划分
  竞赛活动分为全民答题、县(市区)级比赛、市级及直管县(市)级比赛、省级决赛四个阶段。
  (一)全民答题阶段(4月—5月中旬)。
  1、省安委办将在省局网站和河北省安全生产宣教网( www.hbajxj.org.cn )刊登知识竞赛公共试题,各县(市、区)安委办可根据本地行业分布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竞赛试卷,试题不得少于100道。
  2、各级安委办要充分动员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域内各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进行试卷答题,力争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3、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班子均要参加答题活动。市、县、乡安委办分别负责本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试卷的评分和保存工作;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答卷由各单位收齐后,交由当地乡镇(街道)政府进行评分并保存,其他单位人员的答卷由各单位自行评分并保存,答卷均作为督导检查和年终教育宣传部分考核的依据。
  4、5月7日定为全省集中答题日,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均要组织干部职工在本单位指定地点进行集体答题,确有工作任务的,可以提前答题,集中答题日必须全部上交。集中答题日当天要由各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安全生产志愿者到辖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巡考,并将试卷统一带回保存。
  5、各级安委办要做好答题人员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级安委办要将答题人员信息逐级进行上报,设区市安委办、省直管县(市)安委办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省安委办(汇总表见附件)。
  (二)县级比赛阶段(5月下旬)。
  县(市、区)安委办要在全民答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代表队,进行现场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比赛。
  (三)市级比赛阶段(6月份)。
  各设区市安委办要组织辖区内的各县代表队进行市级现场比赛;省直管县(市)安委办要组织辖区内各乡镇代表队进行现场比赛。有条件的可以在当地电视台直播或录播,同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阶段(9月份)。
  省安委办组织全省各设区市、各省直管县(市)代表队进行淘汰赛和总决赛,并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根据各地组织情况、参加答题人数、决赛情况设立以下奖项:
  (一)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优秀选手奖:20名,结合参赛队员的成绩、赛风赛貌等综合评定,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共设100个,按参赛人数、答题质量、覆盖面等综合指标从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产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四)优秀参与奖:在参与全民答题阶段中的所有答题者中随机抽取500名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各地安委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保证知识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省安委办将把本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在竞赛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实效,把知识竞赛活动与日常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竞赛的过程成为学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过程,成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
  (三)全民动员,深入宣传。各级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在主要媒体刊登竞赛试题,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尤其要把企事业单位作为竞赛活动的重点,力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单位、所有企业、所有员工,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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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      编:050081
  附件: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列表:
1: (冀安委办〔2015〕18号)关于印发《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 2015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