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

17.05.2016  09:09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冀安委办[2016]13号)要求,我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向市人大、政府进行汇报、沟通,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执法检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出台了我市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要求体现“三严三实”,绝不走过场,以此项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发现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过程中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