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

24.06.2015  14:16

  6月19日,清苑区召开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省安监局监察专员张海印、区政府副区长赵永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城区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全区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26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安委办主任孙立利主持。
  会上,张海印处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精神;赵永建副区长就全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进行了动员讲话;省宣讲组崔湖波老师对新《安全生产法》等内容进行了宣贯。
  赵永建副区长强调:一要实现全覆盖。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应统尽统、应培尽培的原则,将所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进来,确保100%全覆盖。二要抓住工作重点。落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首要问题,抓住了这个群体,就抓住了工作的关键,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就从根本上有了保障。三要注重实际效果。要集中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企业职工思想实际,以事故促警醒,以责任促落实,以问题促整改,打造全员抓落实,人人防事故,事事讲安全的安全生产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