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大会和首场宣讲报告会

10.06.2015  13:57
  6月10日,沧州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大会和首场宣讲报告会,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联络员,驻沧部分央、省属危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石油、中石化、壳牌、中海油所属加油站站长,沧县、青县、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危化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安监局赵建国处长认真核查了参会人员身份。
  省安委办督导组副组长张献增作了动员讲话,要求通过本次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分析研判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和预防预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安水平,有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权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要借势而为,推动“安全生产月”、“一大工程、五项机制”和油气输送管道、危货运输、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餐饮业液化气、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强化措施,在组织工作上做到“全覆盖”,在警示教育程度上要深入,在确保活动效果上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