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部署会议

28.11.2014  04:35
  11月26日,唐山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安委办《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的紧急通知》和全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下发了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的紧急通知》,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3000份,部署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和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开展专访、制作宣传片、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日活动氛围,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二是各县(市)区要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召开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负责人、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村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宣讲和解读新《安全生产法》,要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三是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印发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要印发至车间、班组,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四是对全市所有乡镇设立安监站的数量、编制机构、人员素质、车辆装备、办公用房、经费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了解现状,研究制定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五是推进迁安市马兰庄镇、遵化市兴旺寨乡、滦县东安各庄镇三个乡镇首批全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市、县两级力量进行指导帮扶,加强对试点乡镇安全监管的培育和建设工作,打造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试点标杆。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费连春就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日活动和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日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切实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二是各级各单位要立即拿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实施,市安委办将组成18个督导组,从12月1日开始,直奔县区,参加一个重点乡镇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会议,督导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加大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职责,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和基础抓紧抓好。
  会议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费连春主持,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市安监局各处(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