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一律取缔

29.03.2019  11:51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自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

  河北省是化工大省,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825家,其中生产企业754家、经营企业10071家,生产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六位。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品门类多、生产工艺危险、基础差、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安全风险高是河北省化工行业的突出特点。2016年以来,河北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71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4人。因此,开展全省范围内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是河北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迫切需要。

  本次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包括:全省凡是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26大类、291中类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其他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根据行动安排,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一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摸清安全生产现状、风险源点等情况,建立辖区内园区和企业的台账清单,做到“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各市的企业清单和园区清单要由市长签字确认后4月底前上报,要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对未列入清单的企业,一经发现均视为非法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实施“四个一批”是本次整治攻坚行动的核心措施。关停取缔一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关闭取缔;搬迁入园一批,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企业加快搬迁入园,原则上危化品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提升改造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环保等要求的企业,鼓励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做强做优一批,对发展前景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骨干优势企业,支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高附加值产品,带动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本次整治攻坚行动中,凡列入关停取缔名单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对列入搬迁入园、改造提升、做强做优名单的企业,强化动态跟踪,一旦发现重大现实隐患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先停产后整治,验收合格才能复产。

  本次攻坚行动突出解决河北省化工行业中的三大问题。一是推动河北省化工行业“小而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列入关停名单的企业全部关停到位,列入搬迁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新建项目入园率100%。二是推动化工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关键危险岗位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化工园区监管平台与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率100%,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100%,在役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三是推动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