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北·推行统一服务 落实激励政策

21.06.2016  13:23
中国安全生产报  2016年6月20日    三版  头条
  已经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以选择投保安责险,政府将风险抵押金解押
  尚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投保安责险后,可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
  按照“统一服务、分散风险”的模式,全省使用统一的保险承保方案、服务标准和理赔标准   本报记者 李仁堂   “应当缴纳且已经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高危行业企业,如选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企业的风险抵押金予以一次性释放。”这是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转换暂行规定》中的政策。
  为建立安责险与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机制,河北省政府从政策方面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投保安责险,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市场化运营,切实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
  三方共同承保
  保险公司开展市场化运营
  今年2月,河北省安委办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以及具有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的行业(领域)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
  按照“统一服务、分散风险”的模式,全省使用统一的保险承保方案、服务标准和理赔标准。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和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承保公司)采用共保方式进行承保,共保比率分别为50%、25%、25%。
  根据方案,承保公司按比率提取预防费用,且提取费用不得挪用,要在各级监管部门监督下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正确使用,当年用完,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对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连续几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费率下调。承保公司每年至少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状况评估一次,与企业约定整改期限并加强跟踪。投保企业不能如期整改风险隐患的,不能有效改进安全管理的,承保公司可上浮费率,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行业监管部门。
  二者无缝对接
  风险抵押金和安责险可转换
  同时,该省对投保企业实行一系列激励政策,推行风险抵押金和安责险转换制度,即已经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以选择投保安责险,政府将风险抵押金解押;尚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投保安责险后,可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
  该暂行规定要求,符合一次性释放风险抵押金的企业,由主承保保险公司根据企业情况,填写《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释放审核单》,报本级安监部门;安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共同对审核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依据申请企业所持的审核单、风险抵押金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释放风险抵押金,并将风险抵押金转入相应企业财务账户,企业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按相关规定申请撤销。
  应当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而尚未缴纳的高危行业企业,如已经投保安责险,则不再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当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而尚未缴纳的高危行业企业,如不选择投保安责险,则继续依据《河北省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