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2月22日 安全生产专版

22.12.2016  13:03
河北日报》12月22日 08版   省安委办要求倒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省安委办日前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追究,倒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在大检查活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在媒体进行曝光。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市、县、乡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做到部署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县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要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组织制定针对性措施,扎实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和落实。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大力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深入扎实推进督导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的同时,针对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发现和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适时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大检查安排部署是否到位,督导执法检查是否深入扎实,地区、行业、企业是否做到了“全覆盖”,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是否按期整改到位,大检查活动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企业自查自纠开展的质量和效果等。
  倒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近来年发生事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典型事故是否查明原因,是否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是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等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检查“四不放过”落实到位情况。省安委会将组织抽查3—5起近三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典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活动有关要求,认真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和小结,及时形成材料并按时报送至省安委办,报送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真正反映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不按时反馈,不认真报送,报送材料没有具体内容,信息报送工作不严肃及搪塞应付的,省安委办将向全省进行通报。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21日启动   督导将不听取工作汇报,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对被考核及抽查单位的检查上   从省安委办12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部署动员会上获悉,12月21日至28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对24个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督导。
  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内容:对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重点按照《2016年度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党委层面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按照《2016年度政府层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政府进行检查考核。对省有关部门(单位),重点按照《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督导组将对各市及抽查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市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市直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街道),每市共抽查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6家。对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每个部门至少抽查1家直(下)属(企事业)单位,1家其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督导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岁末年初和“两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对企业层面落实“双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的监督和执法。
  消防工作考核督导内容按照《全省2016年度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方案》进行。
  我省提出,考核督导不听取县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对被考核及抽查单位的检查上。把考核和督导往实里做,往细里做,注重考“平时”工作、考工作“过程”。注重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看实际工作效果,重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与督导有机结合,考核的同时进行督导,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直接列为扣分项,纳入考核内容。
  考核督导将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岁末年初和“两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防“2·28”现象。  
 省安委办对衡水“11·19”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较大中毒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11月19日,位于衡水市工业新区的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噻虫啉车间在投料过程中有毒气体外溢,造成3人中毒死亡、2人重伤。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省安委办要求衡水市政府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发生经过,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事故查处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通知提出,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打非治违”存在死角盲区等问题。衡水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事故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调查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报经省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衡水市政府批复结案。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安监动态
  不重视检查负责人面临被警示约谈
  从省安委办获悉,我省将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中,执行警示约谈制度,省安委办将视不同情况,约谈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
  大检查活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开展大检查不重视、行动迟缓、推动工作不力的,在制定大检查方案和保障措施上应付的,出现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省安委办将区别不同情况,约谈设区市分管领导、县(市、区)长、相应一级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问题单位负责人,并视问题严重程度对约谈情况在媒体公布,并通过向各市党政“一把手”寄发书面督导函、警示函等形式进行提示和警示。
     秦皇岛市政府约谈煤矿企业负责人   12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中煤科工秦皇岛公司负责同志,以约谈的形式,再传达中央、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针对当前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再警示,对煤矿在整合和技改期间开展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市要求,中煤科工秦皇岛公司要建立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包矿检查责任制,坚决摒弃“生产队派活”的管理方式,从煤矿董事长、总经理第一责任人,建立起企业内部各层级干部的责任分包,对所属煤矿包矿到人、落实责任。按照煤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要坚决推进煤矿整合,把煤矿整合作为首要任务,务必尽快落实到位。
     张家口开展危化品“打非治违   张家口市近日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行动将抓住关键环节,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集中攻克非法违法的薄弱环节,排查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运输等领域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比较集中的区域彻底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