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10月12日 安全生产专版

13.10.2015  09:17
河北日报》 10月12日 06版
全省煤矿打非治违行动拉开帷幕 企业有隐患继续生产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拉开帷幕,行动到12月底结束。全省范围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正常生产矿井、正在建设和整合改造矿井、停产停建矿井全部列入行动范围。
  专项行动将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安全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煤矿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正常生产矿井,专项行动将检查其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情况,是否按要求完善了相关管理规定,是否按登记公示能力生产,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
  对正在建设和整合改造矿井的检查主要包括:是否假借整合改造或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边整合边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等方面。对停产停建矿井,将检查停产停建矿井是否存在偷采、盗采等违法组织生产,停产停建矿井是否落实设备拆除、集中存放、远距离停电或限供电等措施等。
  在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将安排部署本地区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时限、计划。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将督导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集中执法打击阶段,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将配备足够的执法力量和专家组成执法组,对本辖区内的煤炭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各执法组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
  在全面复查、巩固提升阶段,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执法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复查,认真做好“回头看”,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生产建设的,一律列入企业“黑名单”,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立案调查,挂牌督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问题突出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以及死灰复燃矿井,我省将及时按规定书面移交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存储、使用火工用品行为,将及时按规定书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我省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监管 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将被上限处罚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通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监管。今年起,我省将对严查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建设项目,责令企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并将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单位备案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采掘施工单位在市属以上非煤矿矿山企业从事作业的,向安监局登记备案。在其他非煤矿山作业的,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级安监部门将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施工单位资料,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清理出非煤矿山建设市场。
  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摸清情况,逐一建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大型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确定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成后,需要试生产的,编制试生产工作方案,省属以上企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其他企业要向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省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市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我省实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台账   省安监局近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台账建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用人单位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
  今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将成为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我省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档案和台账。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台账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已建立档案可在其他档案中存档,但必须在“本档案盒”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并分类归档保存。
前8月139个县(市、区)未发生事故   1-8月,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87起,139个县(市、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在11个设区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中,宁晋县发生1起重大事故,唐山市、石家庄市和迁安市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廊坊市、定州市、任丘市和魏县未发生事故。在发生事故的县(市、区)中,宣化区、滦平县、迁西县、迁安市和景县发生事故起数较多,共发生17起事故,造成19人死亡,分别占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9.54%、15.57%。上述5个县(市、区)发生事故平均起数、平均死亡人数,分别超出全省发生事故县(市、区)发生事故平均起数、平均死亡人数的126.67%、80.95%。
  省安委办将组织安监部门对87起亡人事故,特别是4起较大及以上事故进行深度调研。对事故数量较多的宣化区、滦平县、迁西县、迁安市和景县的安全生产工作逐单位帮进,对事故问责和后续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承德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近日,承德市启动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全面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隐患。
  该市交管部门对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及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一律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一律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校车,一律责令停运整改。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规律,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保定将动态监管1200家企业安全隐患
  近日,保定市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按照计划,该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将完成至少50家试点企业的监管平台入网任务。通过对市、县两级系统管理员和试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力争在10月底前,全市完成1200多家试点企业入网工作。
秦皇岛拉网式排查涉危涉爆隐患
  秦皇岛市近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11个类别,该市成立了15个检查组。拉网式排查整治将重点做好“八个必查”、突出“五个强化”,即必查安全设施和运行情况,必查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必查企业资质问题,必查储存管理情况,必查现场作业情况,必查规划问题,必查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必查应急预案情况。“五个强化”是指强化源头管理,强化隐患排查,强化整治措施,强化道路运输整治,强化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