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责任规避

15.09.2015  16:04

  近日,江西九江县二中初三学生反映,被学校强制签一份“安全协议”: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事学校一概不负责……家长们表示,接受不了这种规避责任的做法。校方称很无奈,走读生家长要求孩子上晚自习,安全不能让学校负责。(9.14《人民日报》)

  暂不说签署的安全协议是否有效,但就学校方面急着撇清责任的做法,就让人嗤之以鼻,这哪里还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啊?假若学生上下晚自习存在着安全隐患,学校就应积极与家长及有关部门配合来消除这些隐患,确保学生的安全,这才是负责任的表现,而不能首先想着如何去卸责。

  有道是:强签协议欠斟酌,难怪家长齐反驳。规避责任不可取,学生安全莫打折。另有诗为证:协议一签遭诟病,学校做法少人性。晚上自习保安全,需要家校齐联动。

  文/我爱沂蒙山水 诗/悠然阿朵、常少杰 题/行走的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