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启动不动产登记改革 改革工作方案出台

19.06.2015  17:45

坚持统一登记、便民利民、平稳过渡、信息共享四大原则 争取今年底前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宁波市政府日前出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方案》,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力争今年底前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明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

今年初,宁波市被确定为浙江省不动产登记先行推进城市,按照市县同步原则,抓紧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梳理完善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主要涵盖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今后这些分属于不同部门的职责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宁波市将坚持统一登记、便民利民、平稳过渡、信息共享四大原则,以“同城化”办理为目标,统一窗口设置,规范业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最终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

“原来登记类型过多,且分散在不同的部门,需多头递交材料,甚至多次收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说,此次不动产登记以“一个窗口、一次收费、一次递交材料”的标准,集中登记,尽量简化程序,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宁波市成立不动产登记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本月底,宁波市将根据“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的要求,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年底前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提供便利。

记者从国土部门了解到,原有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依然合法有效,不影响使用,也不强制当事人进行更换。在不动产登记推开后,逐步完成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整理、完善和替换,充分保障各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孙吉晶通讯员庄芬芬周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