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警方34小时全力奋战 成功破获特大抢夺案

21.01.2016  11:51

  1月13日,宁晋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细致工作,昼夜奋战34小时,成功破获“1.12”抢夺30万元现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缴赃款28万余元,缴获作案工具捷达车一部。

  1月12日12时许,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其从县城晶龙街农业银行取出的30万元现金,被两个戴口罩的男子抢夺后驾驶白色捷达轿车向西逃窜。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为尽快破获此案,专案组民警在省厅、市局的统一指挥下,经过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的调取分析和追踪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驾驶的作案工具白色捷达轿车所悬挂的冀A8*2AH号牌,还经常悬挂在一辆蓝色伊兰特轿车上。

  1月13日上午,经专案组民警细致排查,发现蓝色伊兰特轿车系凤凰镇大柳庄村某某所有。经调查,掌握了白色捷达轿车所悬挂的冀A8*2AH号牌,系某某借给陈二某的事实。至此,犯罪嫌疑人陈二某浮出水面,经进一步工作,专案组民警锁定该案犯罪嫌疑人为陈二某、王建某、张青某三人。

  获取这一线索后,专案组民警随即展开对陈、王、张三人的抓捕工作。经侦查,得知3名犯罪嫌疑人已逃至邢台市海艺假日温泉酒店,当专案组民警赶到该酒店时,发现该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退房。经进一步工作,掌握其3人已返回宁晋,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火速赶赴宁晋,展开对陈、王、张三人的抓捕工作。1月13日下午4时30分许,成功在宁晋县四院一病房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晚10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张某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对尾随银行取款人抢夺30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