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审计制度措施

26.12.2017  12:07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宁德市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中央及省统一部署要求,按进度分步推进改革目标全面落实,注重审计实践创新,健全审计问题和审计整改“台账”,增强审计建议“含金量”,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探索量化生态等审计项目指标,推进审计全覆盖。

  《意见》明确九个方面措施推动完善审计制度。一是通过强化乡镇审计监督管理、拓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式方法等,多措并举推进审计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在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中的建设性作用。三是协助探索市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实现路径。四是完善审计机关的系统管理与工作考核。五是积极探索符合审计职业化建设要求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六是努力构建以领导干部责任为主体、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两翼的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框架。七是进一步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保障机制。八是健全审计协同工作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九是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

  《意见》突出了宁德地方特色审计制度改革,明确强化宁德在全省首推的乡镇审计办事处的管理和规范,健全乡镇审计职能,充实乡镇审计力量,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延伸审计工作链,打通惠农政策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全市每年安排 1至2个延伸到村级涉农资金的审计。

  《意见》明确要积极拓展具有宁德山海兼具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总结 2015年对福鼎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创新机制,明确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大数据系统,探索测算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的途径和方法,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相适应、涵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链条,完善责任评价和责任界定体系,总结完善审计操作指导性文件。建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和生态责任重大风险防范机制,拟制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和生态责任重大风险防范清单,县级审计机关对体现当地乡镇特色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等自然资源开展专项独立型审计。

  《意见》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要自觉地接受审计监督,提出研究制定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审计资源配置方案,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追究制,对财政与税收等主要业务系统进行集中大数据审计分析试验等23项任务,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落到实处。(郑晓冲 钱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