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局部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0.11.2016  22:11

日前,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托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抓紧解决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许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许可证件。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予以控制和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