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工商局坚持四个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5.11.2014  13:0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海兴县工商局迅速行动,坚持四个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利用党组会、支部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作风,抓好整改落实。

  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相结合。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建设法治工商、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强化工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做到用法治观念武装头脑,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落实“一条例五规章”相结合。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好“一条例五规章”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指导企业依法公示信息,严格履行规定义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加审慎地行使行政处罚权,通过依法行政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各项任务落实相结合。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抓好培育名牌、融资助企工作落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经济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海兴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