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滦南县残联组织集中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

17.11.2015  16:29

 

滦南县残联利用周五学习日时间,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自身政治修养,推动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党支部书记、理事长鲁小义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原文。他强调,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认真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能实现让干部从不敢贪到不能贪最后不想贪,从而实现党员干部心生敬畏;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纪律、敬畏规矩,对加强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新规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认真、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残疾人朋友服务。

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理事长鲁小义为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做到集中学习、讨论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真正领悟精神内涵,切实优化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环境;二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品行上的清白人;三是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和追责意识,踏实做人、务实做事,成为敢于担当、忠诚做事、干净做人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