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失踪,存款保险究竟管不管

12.06.2015  02:19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辉)近期,储户银行存款失踪的现象频频发生,一些储户打来热线电话咨询,自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已经正式实施了,储户丢失的存款可以赔付吗?

据人民银行业内人士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存款性金融机构共同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并按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俗称“给银行上保险”。

从目前储户存款失踪的原因分析,不是被诈骗,就是银行的个别违规经营行为,要么就是外部人员与银行“内鬼”串通起来挪用存款。虽然存款失踪是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监管方面出现的问题,但只是银行的个别现象,并不足以导致银行的经营状况出现系统危机。只要没有发生银行被接管、清算、进入破产程序这三种情况之一,尽管储户的钱在银行丢失了,但由于不符合存款保险制度的规定,无法获得存款保险的赔偿。

专家提醒,银行存款失踪后,储户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与银行进行利益博弈,利用银行监管渠道,通过公安机关侦破诈骗案,或者进行司法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存款损失。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也不在存款保险制度范围内,所以并不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之后,放在银行的存款或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就安全了。银行理财产品虽然是银行发行的,资金也由银行收取,但购买理财产品是投资行为,不是存款行为。任何保险都无法为投资提供保障,存款保险也不例外。

专家也指出,尽管存款保险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存款失踪的个案不予赔偿,但如果银行理财成为体制性的资金期限错配,存款失踪频繁发生,将会严重损害银行信用,银行的经营状况就会出现系统危机,危机严重到银行被接管、清算、进入破产程序的程度,存款保险制度就会启动。所以加强内部监管,规范操作流程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