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尽孝政府埋单” 是否可行

16.10.2014  17:28

基于护理人员严重短缺的现实,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 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老人(符合规定的五类),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据《现代快报》10月13日报道)

具有现实意义

□苑广阔

子女尽孝政府埋单”,这种养老模式确实比较新鲜,也引起了一些争议:一方面,许多人觉得子女照顾父母、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政府埋单?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一些“懒汉”会不会以照顾父母为名不去工作,安心拿政府的“孝心工资”?

在笔者看来,这些疑虑是多余的。子女照顾父母确实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政府帮助老百姓解决养老问题,同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子女尽孝政府埋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政府花钱“雇佣”子女照顾老人,这和政府出钱兴建养老院、聘请护理人员是一个道理,绝不是财政资金的无谓浪费。至于担心政府“花钱养懒汉”,更是杞人忧天:依照目前当地的工资水平,每月三四百元显然不是一个多么具有诱惑力的数目,远未达到能够“养懒汉”的程度。

养老养老,当然要以老人的需要和利益为中心。别说目前床位、专业护理人员短缺,就是不存在短缺,相信也有不少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更愿意接受子女而不是陌生人的护理。而“子女尽孝政府埋单”,正是一种基于现实的政策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这一政策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值得肯定。

并非明智选择

□房清江

如果从弘扬孝道的角度来说,给照料老人的子女发工资,也许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但是,如果从解决养老服务短缺问题的角度考虑,“子女尽孝政府埋单”却并非明智选择。

首先,子女本就有照顾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家庭伦理的基本要求。不管政府给不给发工资,子女都必须赡养、照料老人。其次,希望以这种方式让子女们“专门”照料父母,不过是奢望。一方面,每月三四百元的工资并不具“性价比”的优势;另一方面,从子女们的工作诉求、事业发展以及所承担的其他社会责任来看,让其专门照顾父母也几乎是不可能的。第三,社会化养老是必然趋势,这不仅仅是由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分工的必然。

由此可见,“子女尽孝政府埋单”徒具观感价值,无助于解决养老服务供给短缺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