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2.01.2019  01:31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健康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委党组坚持用法治思维统揽全局,将法治思维融入到全省卫生健康事业谋篇布局和具体工作当中,坚持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书记、主任梁占凯作为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委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更加巩固。三是强化安排部署。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任务,贯穿到每项工作、每个具体环节。委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进展、督促落实。四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督促加快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执法检查、法治培训、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法律顾问和驻委律师聘任、推行三项制度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给予充分保障。

  (二)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全部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配合省法制办修订《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公布施行。二是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处室(单位)大会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对所有拟提拔人员进行法制考试,并把考试结果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三是委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做到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对全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主动与利害关系人、服务对象充分沟通,并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二是按照委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组会议讨论。三是对涉及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票决制度,坚决克服“一言堂”“一人定”等行为。四是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驻委律师各1名,为委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3名公职人员办理公职律师证。制发《法律顾问及驻委律师工作规则》,法律顾问、驻委律师、公职律师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协议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18年,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1件,参与起草、论证规章、规范性文件6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及审核协议、合同7件,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8件,参与处理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37件,协助法治知识专题讲座2次,提供其他法律事务226次。

  (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一是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经会议代表认真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我委满意46票,占88.5%;基本满意6票,占11.5%;不满意0票,获得“满意”等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委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6件,建议保留24件、废止1件、打包修改1件,委机关规范性文件保留55件、废止2件。组织对涉及卫生健康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0件,经审核,其中9件不存在限制竞争问题,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件。三是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作为制定卫生健康政策、谋划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和参考。2018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175件(人大代表建议91件、政协提案84件),其中,主办102件(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提案44件),会办件73件(人大代表建议33件、政协提案40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18年制定的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同时,全部按规定在15日内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在委政务办公系统发文管理流程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对权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全面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委主要领导和委属单位主要责任人均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衔接落实工作,衔接国家取消审批事项2项,省本级委托下放审批事项2项,向雄安新区管委会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9项。组织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除我委规范性文件设定以外的证明事项10项,清理我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4项,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取消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四是组织专家对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逐项逐条进行集中修订,2018年11月印发全省实施。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裁量基准核定处罚数额,凡未使用裁量基准或裁量不准确的,法核时一律退回,确保裁量基准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24件,结案21件,罚款32.4万元。五是坚持书面审查、集体决议、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18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审结7件,正在审理2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经积极主动化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2件。六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始终坚持根据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进我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对4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6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法制审核,确保了行政执法合法适当。按照要求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形式司法衔接机制,年中、年末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告省本级“两法衔接”统计分析情况。继续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抽查2018年度行政处罚案卷81卷,评选优秀案卷25卷,2卷获全国优秀案卷。七是在委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行政违法投诉举报专栏,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全面落实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2018年,通过“阳光热线”“阳光理政”、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国家转办信访件等监督渠道,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04件,接听电话咨询500余次,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八是制定了我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梳理自然人信用信息41项,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144项,共计185项,归集入库60万条数据项。

  (四)积极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主动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审理行政案件。2018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件,审结23件均胜诉,未审结1件。二是全面落实公正司法和协助支持司法制度,我委的党政领导干部从未对政法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提出过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存在批条子、打招呼,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等行为。三是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结果,2018年以我委为被告的案件中,生效判决和裁定23件,全部胜诉,不存在推诿拖延缓办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情形。

  (五)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会前学法10次,理论中心组学法4次,委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法10次,组织法治讲座4次,组织交流研讨1次。积极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二是组织委机关、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在编在岗及新调整、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68人参加线上培训考试,组织其中1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全部通过。三是严格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2018年共对9名新任和新调整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100%,考试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及提拔干部的重要参考。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包括9项内容的普法责任清单。在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门户网站设置“谁执法谁普法”宣传专栏,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融入到行政许可办理、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医药法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折页、知识问答手册和科普读物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多人次。充分利用“河北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微信100余篇,编辑发行《河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杂志9期,以图文结合方式与外网结合,进一步加大了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六)着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实施。 一是制发我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委党组在宣贯宪法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核心引领作用,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委形成宪法学习新热潮,确保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二是制发《中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委党组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等,明确委党组以及直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形式、次数和要求,形成学习宪法长期性制度安排。三是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与专家座谈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学习宪法,共举办宪法专题讲座1次,委直机关党建工作培训班和《宪法》专题辅导讲座2次。积极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四是坚持网上网下一起抓,充分利用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宪法,用足用好委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阐释宪法精神。五是制发我委自查整改和自查问题整改两个工作方案,组织委机关各处室及单位认真自查,全面梳理,深入聚焦5方面问题,逐项对照,逐条整改,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再深入。六是将宪法精神融入到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重大决策、重要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未经合宪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组会议讨论。

  三、严格依法治政,不断丰富法治建设内涵

  (一)高标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梳理出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7项、216项、220项,据实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级执法清单统一、执法职责明晰。二是梳理编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三类行政执法指引图,将三项制度各项要求有机融入执法全过程,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板。三是编辑制作行政执法示教片,为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执法程序、路径、内容提供了有效学习载体,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能力提升。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对相关制度、文本、清单等进行修订完善和动态调整。在委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建立链接,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数据信息对接,统一了公示载体,简化了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组织10个督查考核组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找准差距和不足,明确整改标准,推动了工作落实落地。五是建立1个省级、11个市级、24个县级执法机构“1+11+24”示范带动模式,形成全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盘棋整体推进格局,得到省政府法制办充分肯定。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法治建设做法,在全省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省直部门作经验交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我委34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河北政务服务网”一网办理,网上办理率达到89.5%,上网事项100%实现了“只跑一次”目标,14项实现了“一次不用跑”。二是以双随机抽查为切入点,实现检查项目全覆盖、检查过程全记录、检查结果全公示、违法行为全查处,全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89.63%、完结率100%。责令整改251起,行政处罚1229起,罚没款241.75万元,抽查总体情况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各项抽查结果由承担任务单位通过其官网向社会公示。三是除三级医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四是严格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对中医诊所实行备案管理,已备案中医诊所518个。

  (三)坚持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各分管领导任具体召集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组织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最大限度解决信访案件、矛盾纠纷。委领导亲自下访、约访34次,接待来访群众56批、140余人次,阅批群众来信70余封。三是坚持源头导入、一次办结,对合理诉求早办快办、及时转办,有效防止了来信变来访、初访变重访、个访变群访。共接待初信初访350余人次,有效化解320余人次,化解率91%。四是针对进京访和重复上访老户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纠纷症结,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化解。共接待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计生专干、失独家庭等集体上访12批次、200余人次,大部分信访群体得到妥善处理。

  虽然我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法治建设与深化医改还不完全适应、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还很艰巨等问题。今后,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不断强化依法治国理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法治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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