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校周边食品清查清剿行动的通知

03.09.2014  18:12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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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兴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校周边食品清查清剿行动的通知  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暑假即将结束,学校开学在即,为切实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排除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消费安全,现将《学校周边食品清查清剿行动通知》发给你们,望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复兴区食安办                                                          2014年8月26日  学校周边食品清查清剿行动通知  学校是人群密集区、食品安全事故的敏感区。近日,各学校即将开学,校园周边将集中出现大量学生食品消费行为。为切实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排除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校园周边饮食消费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特殊性、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指导。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质监、工商、环卫、城管、文教、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消除监管盲点、盲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问责,从严追究责任。二、突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治理。第一,加强监管规范经营。针对食杂店一是规范经营主体,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二是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自律制度,确保食品进货渠道合法有效,追溯有据。三是规范经营的食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不进“三无”、“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食品,从源头把好食品质量关。针对餐饮服务场所(小餐饮店)一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二是建立检查结果公告制,在学校周边明显处张贴检查结果,利用媒体的力量达到震撼作用。针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一是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市场巡查的频次和力度,二是加强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对无视师生安全的不法经营者,坚决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第二,多方加强协作,综合监管。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个别摊点出现的抽奖赌博、学生赊账等现象,不是一家职能部门就能监管好的。目前我区有五十余家学校,监管任务繁重,需文教、工商、市容环卫、卫生、质监等职能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即明确职责分工,又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针对学校周边消费特点,重点对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事故易发的领域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集中执法力量,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查重处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值守。要组织开展防控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的专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对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依法调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学校可开设食品安全课程和职能部门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鉴别“三无”、“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食品的能力。同时学校以公开信的形式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使违法经营者失去生存空间,达到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