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法院:三管齐下狠抓队伍形象建设

12.08.2014  20:37

      曹妃甸区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和“正风肃纪”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从规范着装、车辆、庭审三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警容、警纪、警风教育,确保法院干警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文明公正司法,提高社会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着装的规定》。对法院干警的公务着装标准做了详尽的规定和细化。规定干警上班时间一律着标志服,佩戴标志胸卡,桌面摆放标志牌;开庭时审判员一律着法袍、书记员穿标志服。做到衣着统一整洁,言行文明礼貌、举止得体大方。非工作时间严格禁止穿着法院标志服装,坚决杜绝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的现象发生。

      其次,细化了《警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禁两制一查”制度。三禁”即严禁警车私用和外借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两制” 即车辆如离开本市,必须向分管院长和院长报告制度;节假日一律将车辆封存停放本院停车场。“一查” 即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通过定期检查、群众监督、电子监控等多种形式规范干警庭审言行,禁止庭审时着装和言行的随意性,坚决杜绝因法官行为不当和言语不周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满现象的发生。

      通过以上三项整治措施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着装、言行和庭审,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办案的廉洁自律和公正高效,树立了人民法官良好的执法形象,警容、警纪、警风有了新的改观。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