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审计建设工程投资的其他费用

07.03.2017  19:32
  建设工程投资的其他费用通常是指有别于建安工程费的待摊投资费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一般主要包含代建费、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等。由于该类费用在决算审计时基本都已支付完毕,且计算较为繁杂,一直是审计中的一个难点。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工程决算中其他费用审计谈几点的看法。
  一、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为准绳严格核算其他费用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审核代建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规定中代建费按不高于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并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明确了以概算投资额为基数、差额累进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实际工作中,发现建设单位普遍反映代建费没有取费标准,往往参照监理费或是招标代理费计取,其实是对政策、规定研究不透是不可取的,审计中应予以纠正,对多计的费用应予以审减。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等文件审核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上述其他费用,尤其是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多数都未公开招投标,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其计费往往也比较混乱,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计中如果发现计费异常,除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减外,还应带着案件意识深究其委托的决策程序。
  二、以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为依据,与收费文件进行对比
  审计中,对列支的各种其他费用应分门别类,以提交的工作成果为依据,严格对照收费文件规定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进行对比,对实际未实施的工作内容审减相应费用。比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在审计中就需要查看是否完成并提交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成果资料,提交的施工图纸是否齐全,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常规的设计变更等工作是否额外加收了费用。在审计中发现支付的费用与收费文件不符时,应严格审减,督促建设单位追回损失。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在审计中发现个别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另外委托了其他监理公司,并另外支付了相关费用,这是与规定不符的,应向原监理公司追回相应费用。
  三、以合同约定为基础,审核违背合同约定的多计费用
  仔细研读其他费用合同内容,掌握合同条款的含义,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约定进行核算,合同约定不明时可调看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招投标文件,查看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时的承诺。多渠道询问调查,掌握工程实际实施情况,审减违背合同约定的诸如延期费、赶工费等多计费用。虚增合同外工作内容也是多计二类费用的一个常用手段,如某市政道路进行决算审计时发现,监理合同约定的费用为50万元,实际最终支付金额为60万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工期延期,增加了监理费用10万元,并提供了开竣工报告。审计人员翻看监理合同发现,监理费用是按投资额为基数计取的,该工程投资额并未增加,且合同中也没有工期延期需增加监理费用的约定。通过进一步延伸审计发现,监理合同签订后由于征地拆迁原因工程并未按照开工报告时间实际实施,合同外多计的10万元监理费不合理,通过审计追回了该笔多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