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安监局四举措抓好重污染天气停产及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07.12.2016  11:13

  赞皇县四举措抓好重污染天气停产及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县两级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精神,赞皇县安监局在监管企业执行停产限产要求期间,针对企业停复产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的特点,四举措做好停复产期间的企业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坚决执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在停(复)产前7天将停产原因和期限、停产期间拟采取的安全措施报告及方案以及计划复产时间、复产前的准备工作及复产过程中拟采取的安全生产楷施、详细的复产方案及时报告县安全监管局,并在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二是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装置停车管理,制定停车方案,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的紧急处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带班、跟班制度,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对停产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空或置换有关装置、设备设施及管道内的危险物料;开展好停产期间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冬季防冻、防凝、防火、防中毒等工作,稳定员工队伍,提高安全意识。
  三是突出重点,严把复产验收关。恢复生产各企业要向市县安全监管局提出复产申请,聘请有关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开车方案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复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开车复产。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在停产、复产过程中不认真执行本安全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造成事故的,严厉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