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1.09.2018  18:04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国庆节、中秋佳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8〕5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委“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把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结合“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和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加强督促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消除隐患。迅速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我委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强化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加强值守,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所有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断岗、脱岗、空岗和非正式人员顶岗现象发生,“两节”期间如遇有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或可能引发事端的苗头倾向等,要及时、准确地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委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两节”期间的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值班安排要按要求报告委机关办公室,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机,值班电话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政令畅通。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冀发改办运行〔2018〕9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