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首设标准奖励资金 最高奖80万元

09.12.2016  11:03

    日前,高新区管委会首次设立标准奖励资金,用于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主导、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修订。据了解,获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单位,可最高获得80万元奖励。

    根据《 石家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凡在高新区设立,并且工商、税务关系在该区的各类企业、财政资金零补助的事业单位以及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这一专项资金。

    获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获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获批承担 河北 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工作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奖励60万元,参与制定的,各奖励40万元;修订的,各奖励20万元;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奖励30万元,参与制定的,各奖励20万元,修订的,各奖励10万元;主导制定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记者 焦莉莉 通讯员 焦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