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

22.01.2017  06:03

冀安监管一函〔2016〕16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2017年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

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报送2017年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项目的函》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掌握理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要求。各地报送材料分为四部分:一是由各市局编报本地区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的基本情况和治理工作总体情况;二是由各市局填写的本地区拟申请非煤矿山专项资金支持的治理项目清单(见附表1)、治理项目绩效申报表(见附表2);三是每个需要工程治理且申请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具体治理方案;四是各市局对每个治理项目的审核意见。

国家将根据各地治理采空区和“头顶库”总量和上报的具体项目来安排确定各地的支持资金,各地要在编报资金支持项目治理方案的同时统筹采取各类措施推动本地采空区和“头顶库”治理工作,要确保上报材料形成一个统一整体,既有本地区治理总量指标,也有具体的资金支持项目。

二、申报资金支持项目的治理方案要切实可行。在编制项目治理方案时,治理项目基本情况要将企业基本情况、采空区和“头顶库”周边环境情况、主要指标和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与不足写清楚;采取的治理措施要与《河北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冀安监管一〔2016〕141号)、《河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冀安委办〔2016〕39号)确定的治理措施相对应;治理项目投资概算是指项目治理的总投资而不仅是申请国家支持资金数,要有工程量等主要因素作为依据;治理项目实施进度要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设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原则上要在2017年完成,最晚不能迟于2018年。治理项目实施保障措施要可行,投资预算要充足,确保项目治理需要。

三、要把上报国家和我省的项目统筹安排,一并及时报送。为便于争取国家支持和各地开展工作,各地将省局两个方案确定的采空区、“头顶库”《治理项目建议书》,统一改为按国家确定的项目治理方案申报,省局将把各地治理的采空区、“头顶库”总量和具体上报项目作为切块下达省2017年度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资金的因素之一。请各地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省局,且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报的将不能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联系人:贾晓君    电话:0311-87907643

附件:申报材料相关附件、附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X  X  X市采空区(“头顶库”)治理项目申报材料

一、本地区采空区(“头顶库”)基本情况和治理工作总体十青况(数量、分布、已采取的治理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

二、本地区拟申请非煤矿山专项资金支持的治理项目清单(见附表1)

三、项目治理方案

1.治理项目基本情况。

2.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

3.治理项目投资概预算。

4.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治理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6.预期的绩效目标(见附表2)。

四、市级安全监管局对治理项目的审核意见




附件列表:
1: 附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