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以政府规章为联网实时审计提供有力保障

28.07.2015  10:56

 

日前,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办法》,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颁布。《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联网实时审计作出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将为依法有序开展联网实时审计提供重要保障。

推行联网实时审计是天津审计工作的一大创新。2013年以来,天津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运用“制度加科技”的方法,积极构建审计监督“一 张网”,开发建设了包括审计监督指挥中心、联网实时审计中心和审计数据中心在内的审计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了联网实时审计工作机制,将全市157个 政府部门和重点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及项目建设单位纳入联网范围。通过无项目审计和实时监控,开展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比对分析,前移审计关口,及时发现 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及时规范整改,发挥审计的预防和威慑作用,初步形成了具有实时和大数据特点的联网实时审计新模式,为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了强有力支 撑。去年以来,通过联网实时审计,及时纠正了70多个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私设“小金库”、少缴社会保险费、骗取低保金和廉租房补贴等行为,真正做到早 发现、早预警、早提醒、早纠正,有力推进了源头反腐。今年首轮36个审计项目,通过组建数据分析团队,运用联网大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全部实现了带着疑点线 索去现场审计,这种方式已成为天津审计的新常态。

这次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的《办法》,坚持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基本遵循,贯彻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联网实时审计工 作的经验总结与发展完善,体现了天津审计改革创新的最新成果。《办法》包括总则、审计机关的职责、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二十三条, 主要突出五个特点:一是突出了大数据审计理念。按照在线审计、实时监督的思路,明确运用网络手段,定期获取联网单位的财政、财务和业务数据,以大数据为依 托开展实时审计。二是突出了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强调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单位,都有义务配合审计机关联网,接受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将全部联网单位纳入 审计视野。三是突出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对于联网实时审计发现的疑点和问题线索,及时提供给有关主管部门核查纠正,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发挥 审计的预警和防范功能。四是突出了审计监督程序创新。以审计机关下达数据采集通知、联网实时审计通知、问题核查通知、监督整改通知为主要载体,对整体业务 流程作出规定,保证了联网实时审计依法有序。五是突出了保障数据安全。明确审计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联网数据的安全,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信息系 统正常运行。此外,《办法》还对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成果转化以及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办法》的出台,必将为审计机关依 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欧阳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