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交警二大队36小时侦破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

28.12.2014  12:26

    2014年12月24日22时54分许,邯郸市公安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22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农林路与陵西南大街交通岗西侧,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轿车将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撞后逃逸,电动自行车上两人严重受伤。案情就是命令,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暴朝辉、吴进军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位于农林路与陵西南大街交叉口西侧,经现场询问,被撞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和座车人伤情严重,已被120救护车拉往医院抢救,事故现场一片凌乱,到处都是碎片,勘查民警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大队二级平台汇报,教导员朱卫生和副大队长张勇、事故中队中队长王志广在接到消息后,先后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指挥民警仔细勘查现场和寻找目击证人,经询问座在电动自行车后的女受害人被撞后,又摔落在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上.经对出租车驾驶员询问,肇事车为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沿农林路由西向东逃逸。

    由于事发当日为圣诞平安夜,路上行人和车辆较多,肇事者不顾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危,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现场群众非常愤怒,影响十分恶劣,且案发时正值邯郸市创建文明城市验收期间,此案不及时侦破,极有可能为文明城验收带来负面影响,大队及时将案情向事故处进行汇报。

    次日凌晨,医院传来噩耗,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5日一大早,事故处处长胡彦章带领着事故处侦逃中队的精干力量赶到大队事故中队,在听完事故中队的汇报后,与二大队领导朱卫生一起分析案情,研究侦破方案,通过对现场肇事车的散落物仔细辨认,初步确定肇事车应为一辆黑色东风悦达起亚赛拉图型轿车。在确定肇事车型后,事故处和大队领导研究决定,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为早日破案,教导员朱卫生当即作出决定,悬赏人民币壹万元整查找肇事车辆和案件知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