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制定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添法治保障

14.03.2020  08:52

河北蓝天越来越多(资料图) 李茜 摄

  中新网石家庄3月13日电 (记者 李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制定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据测算,新标准实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每年分别减排约1.13万吨、4.52万吨、7.79万吨,将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添法治保障。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新支撑。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根喜介绍,三项地方标准紧紧围绕服务和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在已实施钢铁、焦化超低排放标准基础上,对水泥、平板玻璃工业提出了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并将燃煤、燃气、燃油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等4种非发电锅炉纳入了标准管控范畴。

  赵根喜说,这三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坚持精准施治,突出差异化分类管控。根据水泥行业工艺特点、排污节点和治理重点,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和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系统等,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此外,新制定的地方标准按照锅炉燃料类型,对燃煤、燃气、燃油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等4种锅炉,分别确定了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燃油锅炉、燃生物质锅炉,还按吨位进行了细化和区分。通过科学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精准管控污染物排放。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谢文勇称,新实施的三项地方标准,将提高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水平,提升污染物排放绩效,减少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完)

编辑:【梁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