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办发出通知要求秸秆禁烧要抓好源头防治

10.10.2015  18:01

  近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责任主体,要求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责任到村、到组、到人,及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时间长、跨度大、任务重。《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从源头防治,搞好秸秆综合利用。要在编制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高效清洁燃烧炉具补贴、全株青贮玉米种子补贴等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等支持政策,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同时,要推广各种先进的适用技术和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根据当地秸秆资源情况和综合利用现状,因地制宜地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

  《通知》要求,在秸秆禁烧中,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尤其是做好环京津、人口密集区域、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铁路沿线等区域的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基层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随意焚烧秸秆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心不强、禁烧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省政府要求,秋收期间,省大气办将组织由省委农工部、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对各地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督导检查。(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