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数据思维引领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提质增效

11.05.2016  10:4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指出到2020年 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可以说,“十三五”期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加强审计监督,对财政扶 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也成为“十三五”期间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以促进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扶真贫、真扶贫,使财政扶 贫资金真正成为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困的“助推剂”。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的推动作用,必须坚持大数据思维来引 领扶贫资金审计扩面拓深、提质增效。

  一是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审计意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 明确提出完善审计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审计全覆盖,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 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财政扶贫资金作为重要的民生资金和减贫脱困的重要“助推剂”,将是“十三五”审计持续重点关注的内容之 一。而该项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面对着千千万万的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单靠传统的单点离散局部现场审计根本无法取得良好的审计效果。要想扩大审计监督的 广度和深度,就必须依托多年来相关部门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已经形成和积累的日趋完善的数字化信息化基础,树立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审计意识。

  二是要树立全面广泛采集数据的意识。财政扶贫资金从使用方向来说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 金,以及中央彩票公益金用于扶贫的整村推进、小额信贷资金等多类资金;从资金使用范围来说包括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教育培训扶贫、金融扶贫等多项 政策;从涉及的部门来说包括财政、扶贫、发改、住建、教育、民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经过多年的积累和信息化建设,已经 具备了比较好的数据基础。因此,我们在充分全面了解财政扶贫资金的各类用途、政策、项目等内容的基础上,要详细了解所涉及部门相关的数据情况并予以采集, 为开展数据多维分析、实现精准打击、提高审计效能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在广泛采集多部门、多领域数据的基础上,要开阔思路、多维分析、查找疑点、精准聚焦。要加大数据分析力度,通过对不同部门、 不同行业数据的多视角分析和关联比对,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切实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财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对贫困群众脱 贫致富的引导作用。通过多角度的大数据分析,来扩大审计覆盖面,实现对一定区域内的审计全覆盖,提升审计效能。

  四是进一步提升集中突破能力。扶贫工作关系到规模庞大的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精准扶贫意味着要精确到每一户、每个人,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实际情况,不 能仅凭大数据分析结果来主观判断。大数据比对仅提供了问题线索和问题可能的覆盖面,以及存在问题的普遍程度,关键还要进一步核实突破,将数据比对与实地核 查相结合并重点突破。审计过程中,我们要依托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线索,深入实地、到村入户进行实地核查并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重大损失浪费、重大不作为慢作为等危害扶贫资金安全、损害贫困对象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项目实施难以达到扶贫脱困效果的问题,尤其重点 核查是否存在基层党政干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甚至私分侵吞财政扶贫资金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工作质量、提升审计成 果。

  五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大数据审计下的审计取证方式。大数据分析,顾名思义,其依托的基础为庞大的、以电子化为表现形态的数据。目前审计分析的数据来源一方面 是已经形成定期报送机制的财政、工商、税务数据,这些数据在提供时已经由相关部门做了承诺;另一方面是具体审计时根据需要即时采集的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地 方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一卡通数据、住建部门的危房改造数据、以及房产、车辆等数据,特点是数据量非常大。如何取证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如对于已经定期报送 的数据,需要避免重复要求报送而增加相关部门的负担;大量的数据是否需要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部打印出来纸质的资料并盖章确认也需要探讨;审计人员利用相 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查询筛选后的结果数据则需要双方共同确认。因此,大数据审计下如何对海量数据进行取证确认才能既提高效率满足审计需求又能防范审计风 险确保审计质量还需要在审计实践中、在与提供数据的各相关部门不断沟通协调中予以丰富和完善。(薛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