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化大家谈:医保新政为互联网医疗发展加速

28.10.2019  15:35

中国医药信息学会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专委会主任委员 陈金雄

  今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之后又一重磅政策,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无疑会产生重大影响和作用。

  如果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是给互联网医疗颁发了出生证,国家卫生健康委的3个《管理办法(规范)》可以让互联网医疗拿到执业证,国家医保局的《指导意见》则是让互联网医疗有了市场准入证,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由此形成闭环。

  国家医保局的《指导意见》遵循放管服、分类管理、鼓励创新和协调发展四项原则,主要从完善价格项目管理、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和明确医保支付政策三个方面对互联网医疗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价格项目管理方面,实行以省为主,国家、省和市三级管理的机制。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准入标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采用不同的价格管理体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同样体现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不同定价方式,公立医疗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收费方式要体现跨区域服务的特征,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价格调整应保持线上线下合理比价,同时要充分保障患者合理合法的价格权益,收费应以知情同意、合法合规为前提,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属于全新内容的,由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随着政策的逐步到位和落实,互联网医疗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但要健康发展,还需各方继续努力。

  我国互联网医疗起步于2011年,诞生了一批以互联网医疗为主业的创业型企业。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4G的应用,2014年互联网医疗开始兴起,2015年达到高潮。最近几年,互联网医疗在探索中砥砺前行,取得长足进步,在医疗非核心业务如预约挂号、智能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及推送、随访、轻问诊、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等环节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医院的出现让互联网逐步进入医疗的核心业务,但又面临观念、技术特别是政策等多方面的挑战。

  现在政策的篱笆逐步拆除,互联网医疗要取得突破,还要从业务上着手,个人认为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抓住核心痛点,要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二是要具备医疗基本要素,要有证据、诊断、治疗,电子处方与药品物流;三是要实现线上线下、院内院外业务闭环;四是要有良好的用户体验,高频带动低频,线下带动线上;五是要调动医院和医生的积极性;六是要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解决医疗资源的不足和陌生条件下信任问题以及价值传递问题;七是要实现有效的过程监管,确保医生资质有保证,医疗数据有保证,医疗质量有保证;八是要有明确的审批准入。

  我们期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互联网医疗这一新兴事物能够真正为人类健康事业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河北省医改再深化,带来哪些新期待
  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