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票又涨!今年全国超20家景区涨价 大好河山怎成提款机?

23.06.2015  15:58

   导语: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7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公共资源成了摇钱树,大好河山成了敛财工具。 然而,面对各方质疑,景区纷纷表示“成本压力大”,事实真如此吗?

    涨价:全国超20家景区门票提价

  据新华社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7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7月21日起,甘肃莫高窟旺季门票价格将从160元涨到260元。

  除了直接超标涨价,有些景区通过“打包加价”等方式变相涨价。记者调查发现,从5月8日起,原本游客自行选择的票价为60元的“数字展示中心”游览项目,被“打包”进莫高窟统一门票,令实际门票价格上涨至220元。景区客服人员介绍,7月21日开始,莫高窟的旺季门票价格将从160元上涨为260元。

  有些地方的门票提价时间不按照国家规定。旅游法规定,景区提价应提前6个月公布。而秦皇岛市在今年3月召开听证会后,于4月1日起就“火速”提价,将原本旺季30元、淡季10元的长寿山和五佛山森林公园景区“打包”为旺季80元、淡季40元的长寿山·五佛山森林公园景区。 【详细】

    景区:涨价仍入不敷出

  景区:去长寿山加无佛山是113,3块钱保险。也不含索道,索道,你要是想坐索道,就得买153的。现在就是旺季了,今年淡季多少钱,还不太清楚现在。

  景区的频频涨价,不少慕名前来的老百姓叫苦不迭。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教授方法林认为,除了地方加强价格监管,政府应该予以财力补助,减轻游客购票的经济压力:

  方法林:从旅游惠民的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所有的景区都在强调,这个惠民的问题。政府一年拿多少钱出来,政府收的钱本身也惠民的,你怎么惠民,你拿这钱来补贴,实际上就是惠民的一个方面。

  然而,不少景区涨价的背后也有苦衷。莫愁湖公园是南京全市唯一一家自收自支的公园,今年3月,在南京不少知名大公园都向公众陆续免费开放的大背景中,莫愁湖公园宣布涨价。门票由每人次27元涨到35元每人次,年票价格也略有上涨。莫愁湖公园办公室主任李军表示,即使提价,还是有点“入不敷出”。

  李军:所有的这种营运成本,全部要自己消化,包括古建维护啊,园林养护,花卉引种,还有节庆活动,所有的这些基础的全部要公园自己消化,所以这次物价部门核的我们是49块5毛6,基于这个成本核算还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售票量比以前有所增加。 【详细】

    争议:“成本压力说”成立吗?

  近年来,每逢景区票价调涨,相关地方部门便往往以“成本压力”为由。但从公布门票业务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看,门票业务的收益十分可观。比如,2014年峨眉山A的游山门票业务毛利率达43%,以门票收入为主的大连圣亚的毛利率达到55%,同样以门票收入为主的宋城演艺旗下的杭州宋城景区毛利率更是超过了75%。

  大笔的门票收入去哪儿了?据峨眉山A的年报披露,游山门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50%左右要上缴峨眉山管委会,此外还需从门票总收入中提取1.5%和3.5%作为“景区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景区专项资金”,其余的才计入景区门票收入。

  专家介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就门票收入使用范围进行约定的法规性文件,只有少数地方性法规对此做了简单规定。那么,在实际中,门票收入是否主要用于风景名胜的保护和必要的损失补偿了呢?以湖南张家界景区公布的数据为例,在武陵源核心景区180元的门票中,除了36.5元的“资源有偿使用费”,市、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级单位要提取共计51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真正用于景区的“运营维护成本”仅71元,占比不到40%。此外,市区处三级单位还提取了8元的“价格调节基金”。总计交给政府部门的费用超过了票价的一半。

  以“发展旅游经济”为名,一些地方还将巨额广告费用摊到游客身上。广东省韶关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丹霞山景区门票价格的听证报告》显示,自2010年成功申遗后,丹霞山景区共投入1551万元宣传经费,这笔宣传经费也成为调价的理由之一。 【详细】

    声音:景区涨价应先向公众晒账本

  端午小长假落下了帷幕,但是,多地景区门票纷纷涨价,这对于广大游客来说,无疑是一条添堵的坏消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规范景区门票价格。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国家旅游局前不久还在全国景区系统开展“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创建活动。某些景区随意涨价,有的景区甚至通过“打包加价”违规涨价,这样的景区价格谁能“信得过”?

  其实,旅游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吃、住、游、娱、行、购”等六大旅游要素中,门票只是旅游经济的一个环节。景区门票价格低廉或者不卖门票,将大大提升景区周边人气,带动周边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多重利好。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旅游经济的角度讲,门票优惠不仅不会亏本,还可以为景区赢得公益美名。比如杭州西湖免费开放虽然减少了门票收入,但是拉动了地方综合旅游经济,赢得游客青睐,根本无损旅游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景区只顾眼前利益,争相涨价,吓跑游客,实际上是得不偿失。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大自然的恩赐,有的还是著名文化遗产(莫高窟就是世界文化遗产),是国人共享的名胜财富。地方只是这些公共景区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公共景区与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属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门票论价值,陷入无休止涨价的误区。而且景区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仅像自来水、天然气那样牵涉到当地民众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外地游客利益。而按行业惯例,景区往往会出台多种优惠措施补偿当地游客,比如门票打折,推出月票、年票等等。受门票涨价影响较小的群体参与价格决策,而真正要多掏腰包的外地游客却被排除在听证会之外,景区与地方关门涨价,难言公平。 【详细】

    评论:景区违规涨价必须付出代价

  提到景区涨价,很多人都有一种无力感。这些年来,几乎每到逢年过节,有关方面都会发出通知,禁止逢节必涨;舆论也是讲道理讲感情,反对景区涨价。这是事前,那么在事后,舆论也明确表明了态度,对景区涨价特别是违规涨价给予了谴责,可最终效果怎样?景区票价还是呼呼直涨,这一次甚至还出现了公开违规涨价。

  对于景区违规涨价,难道是法网柔情,高抬贵手吗?显然非如此。旅游法第43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并且特别指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第106条更是明确,“景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对于如何处罚,价格法有规定,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更是明确提到,对违法行为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也要处以惩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针对景区违规涨价,很多地方都推出了地方规定,有些地方提出最高罚款100万元,有些地方则提出最高罚款200万元。可这些年来,别说停业整顿没见过,就连没收违法所得和违规罚款,也很少见到公开报道。只见违规涨价不见违规处罚,不承担违规成本或者成本太低,景区又有何顾虑?这不是在变相纵容、变相鼓励吗?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旅游法、价格法以及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对于景区涨价进行了明确的限制。与此相背,皆是违规。这一轮景区涨价,有几家公然违规,那就应该亮剑出招,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