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法院林源法庭司法为民实现“两个变化”

16.12.2014  19:42

  近年来,林源法庭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牢牢把握贴近社会生活、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追求,心怀民众、为民解忧,用踏踏实实的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为辖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以审判为平台,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林源法庭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试行“快审快结承诺制”,对简易民商事纠纷实行“快审、快结”管理办法,受到当事人好评。对于适用“快审快结”审理的案件,林源法庭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开庭,并在庭审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法律文书。相较于在当事人举证期满后才进行开庭的传统模式,采用快审快结方式审理的案件实现在较短时间内结案,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以调解为手段,和谐司法“维权难变易”。林源法庭受理的基本上是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简易民商事纠纷,按照传统观念“一场官司十年怨”,很多当事人如果打一场官司就有可能结一辈子的仇。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常常带着“人情味”开展调解工作,不仅解开当事人诉讼的纠葛,还想方设法解开他们感情上的恩怨。

  以便民为基点,提升服务“效率低变高”。林源法庭利用基层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拓宽思维、更新观念,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谋划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一是“面对面”听取民意,沉下身子,走进群众,通过法官进社区、法律进社区等形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法庭工作包容更多民意;二是“心贴心”为民众解难,对特困群众与弱势群体,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快速审结、及时执行,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脚跟脚”化解基层矛盾,深入开展诉调对接活动,受到当事人的欢迎与好评。

编辑:【梅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