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大力促进最低工资制度的有效落实

31.07.2017  16: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权,7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印发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至8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016年6月30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对全省各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作出了明确,各地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含“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的部分),均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是 各级人社等部门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普及、推动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二是 各类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尤以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保安、城市环卫、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且收入水平偏低的用人单位为重点,严防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问题的发生。

专项检查结束后,省人社厅还将对全省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情况作出评估,好的做法要及时推广,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将相关工作方法运用到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之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重工作部署、轻抓落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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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
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检查启动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