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快速审批时限不超5个工作日

21.10.2014  11:47

  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我省(河北省)将开展外商投资快速审批试点,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试点地区将享受便捷的审批流程,符合试点要求的申请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办理时限最多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日前,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的通知》,明确对新设及单次增加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增资、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实行以告知承诺、要件审核和快速审批为主要特点的外资审批流程。

  所谓“告知承诺”,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一次性告知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所申请事项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应办理的前置手续。而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要承诺所申请事项不损害中国国家主权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损害环境、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如实提供项目信息及合法有效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承诺表”。

  “要件审核”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审批试点申报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实行形式要件审核。审核重点是外商投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等,而不再是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