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09.01.2015  11:11

复旦投毒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法院:虽能如实供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林森浩:若死刑核准将捐遗体

   

■1月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法庭上。

昨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被判处死刑。二审中,被告林森浩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投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二审法院没有认可辩方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为林森浩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然林森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但不能从轻处罚。

宣判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 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8日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林森浩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原判认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林森浩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支持。

在对庭审中的三大争议焦点进行综合评判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上海市高院的裁定还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林森浩面无表情 其父跌坐在椅子上

昨天9点10分左右,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在律师的陪同下出现在上海高院门前。在大批记者的簇拥下,林尊耀始终不发一言,神情凝重。在媒体的追问下,他表示“如果不改判也将继续上诉”。

随后,黄洋的父母也到达了上海高院,面对众多记者的提问,黄洋的父亲表示,现在没有任何感受和想法。但他强调,如果改判的话,他一定会走上诉这条道路。黄洋的母亲则哭泣无语,默默走进了法院入口。

上午10点,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和核实诉讼双方的身份后,开始宣读审判书。

法官驳回二审辩护人提出的对黄洋死因重新鉴定的主张,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提出的,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肝炎的质证意见不予采信。林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予从轻处罚。

整个过程持续了35分钟。

林森浩听完宣判后,面部几乎没有表情,林父当场跌坐在椅子上。

宣判声落下,黄洋父母情绪失控,痛哭不止。随后,黄洋的母亲因为心动过速,心脏病突发,被直接送往医院。

之后,林森浩的父亲在现场不断重复着“我的心里很乱”。

林森浩父亲说:“我肯定还会再申诉,不明不白的,我儿子虽然有错,但是他罪不该死。

林森浩律师:量刑过重

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昨天上午发表声明称,本案量刑过重,二审判决不是终局,林森浩案将依法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希望最高法院能查明事实,回应辩护人提出的合理怀疑,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二审裁定尚未生效,我们仍会努力。林森浩在上海高院没有得到的合法权利,希望会在北京最高院能得到,对此,我们仍有信心。”林森浩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在声明中写道。

在声明中,斯伟江、唐志坚律师认为,本案定性不准确,在没有足够的证据、合理的动机来证明是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在故意伤害罪等和故意杀人罪之间选择了重罪,没有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本案量刑过重,不排除受法外因素的影响,不符合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林森浩:若死刑核准 希望捐献遗体

在得知判决结果后,林森浩发布一封手写的声明,说自己真的不是故意杀人,将聘请律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林森浩在声明中再次向黄洋父母道歉,并表示愿意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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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前夜 林和律师沟通死亡和人生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律师唐志坚和林森浩7日会见时,谈的最多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以及人生的意义。

林森浩外表平静,但身体和手却在颤抖。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活多久,而在于认识真理,孔子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律师开导他。

林森浩说,他在家信里也引用了这句话,他现在一边忏悔,一边认识生命的意义。

以前看一些没有感觉的文字,现在看有时感动不已。”林森浩说。

另据此前报道,看书成了林森浩在狱中最大的生活内容。去年12月4日,林森浩的爸爸林尊耀从老家汕头赶到了上海,希望在二审开庭前,给儿子送几件保暖的衣服。

和此前一样,林尊耀并不能直接与儿子见面,他将衣服交给律师后,让律师转告儿子“一定要说真话”。

据唐志坚回忆,整个会见过程林森浩都比较平静,他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都比较正常。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日子里,林森浩养成了看书的习惯,也渐渐学会对一些问题进行思考。据介绍,林森浩最近看的一本书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唐志坚称,自己与林森浩共会见过18次,大部分是进行一些心理辅导。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2013年4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投毒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称只是一个愚人节整人的巧合,林森浩是否故意杀人成为庭审焦点。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已正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文图据新华社、法制晚报等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