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河北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通行黄标车

21.06.2014  16:43

7月1日起,河北省境内高速公路禁行黄标车。资料图

  长城网6月20日讯(记者 宿馨元)20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根据《河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2014年6月底,全省高速公路全面禁行黄标车。

  据介绍,黄标车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标志为黄色。

  河北高速交警提示:自7月1日起,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高速交警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每4小时处罚一次,每日处罚不超过2次。对连续3年未检的黄标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扣车并移交地方交警部门注销、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