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魏县“四个坚持”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问责

20.05.2015  16:27
      一、在问责的主体上,坚持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互通等制度,发挥整体合力。如在年初制定审计计划时,主动与纪检监察等机关互通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形成后,审计部门原汁原味专题向纪检、组织等部门汇报审计情况。
      二、在问责的内容上,坚持突出重点。紧密围绕领导干部执行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问责。
      三、在问责的程序上,坚持规范运行。一是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汇总后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提出初步问责意见,对需要立案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二是在审计发现问题的核实上,严格按程序报批。三是在审计发现问题的核查上,实行分类销号。
      四、在问责的处理上,坚持坐实到位。在问责过程中,注意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探索性试验与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等具体情况,对明知故犯、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坚决予以问责。对构成违纪的,坚决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对问责对象所在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单位整改情况和个人问责情况的曝光通报力度,增强问责追责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