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法治访 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23.12.2016  02:11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访,欢迎有理上访,反对无理取闹,打击聚众闹事,对所有信访案件做到“三不欠、四到位”。同时,对非正常上访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全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共打击处理非访人员16人,其中警告2人,行政拘留9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起诉1人。
  
      2016年9月14日,我县村民于XX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该自2012年以来,多次赴省、进京上访,2014年6月25日因进京非访被警告,2015年10月24日因非法携带使用危险物品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7日,2016年7月18日因进京非访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2016年9月6日因进京非访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期间,该所在镇村干部在北京接返其过程中,多次向镇村干部索要钱财为其报销车费、饭费,致使镇政府、村委会正常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于XX为满足其无理要求,多次到县委、县政府滋事,扰乱办公秩序。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最高人民法院、中纪委等地缠访,并采取服毒、自杀、下跪、躺卧等过激方式闹访,制造不良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16年10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县高XX等4人,今年以来多次进京上访,劝返时借机向乡镇接访干部索要钱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涉寻衅滋事罪。2016年9月29日,我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高XX等4人刑事拘留,11月4日转为取保候审,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信访权利是公民重要的行政救济权利,做好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信访群众应依法、合理、有序信访,决不能无理和非正常上访。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