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国地税河北衡水签署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

15.04.2016  15:42


仪式现场。 崔志平 摄



 来自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协同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崔志平 摄

  中新网衡水4月15日电 (记者 崔志平)15日,来自“京津冀”三地的国地税在河北省衡水市共同签署了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聚集京津冀协同深化国地税合作”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此间举行。

  当日,来自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协同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据介绍,今年年初,衡水市国地税积极探索,在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和深化国地税合作的工作思路下与上述三地国地税部门一起,在9个方面21项事项进行了细致具体的共建研讨,每一事项都规定了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最终达到防范区域性重大税收风险、提高区域性税收治理能力、打造区域性纳税服务品牌的目标。

  据衡水市国税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框架协议的内容,三地税务部门最晚将在2016年年底完成纳税迁移简化、信用等级通用、优惠资质互认、涉税信息共享。这对于畅通京津冀产业转移通道,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举例来说,在三地之间迁移的纳税人,迁出时不作注销清算,迁入时简化登记程序,为产业转移和企业合理流动提供便利。对于三地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三地税务部门相互认可,不再重新评定,直接与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待遇。现已经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资质的纳税人,迁移后三地税务机关继续认可,不再重新审核调查。

  来自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协同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崔志平 摄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重点涉税信息,比如非正常户、走逃户等实行三地共享,便于协同执法,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

  “我们响应国家的京津冀一体化号召,将企业从北京迁移到河北,本来有些忐忑,还要跑好多部门,办好多手续,方面方面的,想想都头疼。真没想到人家税务局都帮我们想到啦、办好啦。”从北京市迁到衡水市开发区的一企业负责人说。

  此间官方表示,这次三地税务部门签订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开启了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共建的新格局。同时,协议标明还将继续加强与三地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壮大协税、护税队伍。目前,衡水市国地税正在积极与当地发改委部门的沟通,统计下一批迁移企业相关信息,对应的税收服务正在开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