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核定我省今年新增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8亿元

29.03.2016  17:38

  27日上午,省财政厅厅长高志立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近期,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下达了我省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38亿元(一般债务235亿元,专项债务303亿元)。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据介绍,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一般债务235亿元,省级拟使用62亿元,转贷市、县(市)170.7亿元,需按规定调整一般公共预算,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其余2.3亿元为外债转贷,需按国家外债转贷有关规定举借,暂不作预算调整。

  省级使用的一般债券资金拟安排以下重点项目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19.9亿元、财政扶贫资金8.8亿元、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补助8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补助6亿元、承德双峰寺水库建设补助5亿元、预算内基建项目4.8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配套4.6亿元、河北工程大学学校搬迁建设4亿元、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补助0.5亿元、河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房楼建设0.4亿元。

  财政部核定我省今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03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县(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