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成功推出地方债券柜台发行 宁波、浙江地方债券开始销售

26.03.2019  10:52

  3月25日,宁波市、浙江省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11号),开始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标志着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本次发行的宁波债券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3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04%,柜台销售额度3亿元;浙江债券为棚改专项债券,期限5年,招标确定的发行利率为3.32%,柜台销售额度11亿元。

  地方债券柜台发行成功推出后,个人和中小机构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认购地方债券,起投金额100元,交易门槛低。投资者认购地方债券,既可以持有到期,享受稳定利息收入,支持家乡建设;也可以在需要资金时随时向承办银行卖出或开展质押融资,流动性好。地方债券柜台发行,在现行通过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面向商业银行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地方债券发行渠道,丰富了投资者群体;也有利于更好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低风险投资需求,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近期,四川、陕西、山东、北京等也将陆续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