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不应该谢绝儿童

07.08.2018  17:23

  □杨玉龙

  对公共场所的“熊孩子”是堵还是疏,这个话题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近期,深圳大学城图书馆出台一则规定:14岁以下儿童谢绝入馆。(据中新网8月6日报道)

  正值暑期,图书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不乏孩子“熊出没”,给这些场所的公共秩序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谢绝儿童的做法,虽能减轻管理压力、满足一部分读者的安静需求,但笔者以为,简单的“以拒代治”是下下之策,变“”为“”才能体现管理水平。

  一些孩子爱打闹、坐不下来,是天性使然。但他们同时也有很强的可塑性,只要加强引导、进行合理约束,“熊孩子”完全可以变成“乖宝宝”。比如,对有家长陪伴的孩子,要督促家长做好监督教育工作;对那些没有监护人陪伴的孩子,要严肃申明破坏阅读秩序将被驱离,让规则充分发挥教育和约束作用。同时,图书馆应根据孩子的特点与需求,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比如细分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阅读区域、开展“亲子阅读”活动、聘请志愿者担任阅读辅导员等),让孩子们能够有兴趣“”下来读书学习。

  公共场所姓“”,不应简单地拒绝任何一位“公众”,即使他是难以管理的“熊孩子”。